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15级交通工程专业0714152班张国洋(071415253)同学于2017年9月,因个人原因提出休学,经学校批准做出休学处理。本应于2018年9月复学,但至今未复学。根据《河南城建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二款之规定,休学期满两周内未提出复学申请即要给予退学处理。
特此公示
公示期2周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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