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文件精神、2025年河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精神和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管理,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复试工作组织机构
1.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凯、胡建业
成员:王仪、杨国洲、屈讼昭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和调剂期间的全面领导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仪担任。
2.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杨国洲
成员:娄亚非、焦帅阳
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履行研究生复试和调剂期间的纪检和监督职责。
3.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小组成员5人,设兼职纪检委员1人,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或教授担任,成员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配备专门记录秘书1人,负责对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在复试结束后交由研究生处统一保管,具体人员名单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
三、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1.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为《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规定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最低分数,具体信息见表1。
表1招生录取分数线
科目/代码 |
思想政治理论 101 |
英语(二) 204 |
数学(二) 302 |
工程力学 801 |
单科分数 |
≥34 |
≥34 |
≥51 |
≥51 |
总分分数 |
≥260 |
2.我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一志愿考生以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本年度我院土木水利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见表2。
表2计划招生人数
招生单位 |
专业 |
计划人数(人) |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
土木水利0859 |
12 |
备注:(根据生源和实际录取情况,专业招生计划会进行微调,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3.我院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根据我院各学科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的120%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初试总成绩相同,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复试名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实际录取人数以复试后公布的拟录取结果为准。复试名单见附件1。
四、复试工作流程
1.资格审查。复试前需对达到复试分数线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应届生: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非应届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成绩单或本科课程进修成绩单)。
(5)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6)《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需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7)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各类竞赛获奖证书、专利、论文等原件及复印件。
(8)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携带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要求有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说明:以上(1)-(6)为必须项,(7)、(8)、(9)三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
资格审查时须留存以下材料:(1)-(3)项复印件各1份,(4)-(6)项各1份,所有复印件均需采用A4规格纸张,每个考生按(1)-(9)顺序装订在一起。
对不符合报考或复试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须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复试。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放复试通知,考生凭复试通知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关学院组织的复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2.考生按随机确定的序号依次进行面试。单个考生主要面试流程:复试小组秘书现场再次核验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复试小组组长宣布面试“开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现场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诚信状况考察)→英语水平测试→专业能力考查→面试结束→面试专家现场评分评判。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采用专业课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笔试、面试(含英语水平测试)、同等学力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等,体现个性化和专业特色。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核除面谈外,必要时还可函调或派人外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笔试。复试专业课科目为《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参考书目见学院研究生培养网站。考试时间2小时,考试方式为闭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面试。包括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能力考查,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英语水平测试,满分为20分,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及外语运用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2)专业能力考查,满分为80分。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等。
4.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土木工程材料》和《钢结构设计原理》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参考书目见学院研究生培养网站。每门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考核时间2小时,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同等学力加试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和面试等各项成绩按权重相加。考生的最后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即:
①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②考生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 +复试成绩×40%。
六、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我院具体复试时间和安排见表3。
表3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复试流程时间表
复试流程 |
时间 |
地点 |
资格审查 |
3月24日 15:00-17:00 |
10C303 |
专业课笔试 |
3月25日 9:00-11:00 |
10C201 |
专业及外语面试 |
3月25日 15:00-17:00 |
10C203 |
同等学力加试 |
3月25日 17:30-21:30 |
10C202 |
七、拟录取与公示
1.拟录取时将根据土木水利(领域)的计划招生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初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英语、数学、政治成绩排序)。
2.复试结果报送。复试成绩和结果经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3.拟录取名单公示。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河南城建学院研究生处网站招生工作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4.拟录取考生信息确认。我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拟录取。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专业课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
(5)初试、复试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
(6)体检不合格者。
八、体检
考生须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本人自行去正规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等项),于5月20日前并将体检表扫描件发送到学院邮箱(E-mail: 20221037@huuc.edu.cn),原件入学时上交学院。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进行。
九、监督、复议与申诉
1.研究生复试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2.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3.研究生复试工作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申诉说明应以纸质形式提交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应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学校研究生处咨询、监督电话:0375-2089850
E-mail:yjsc@huuc.edu.cn
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0375-2089996
E-mail:20221037@huuc.edu.cn
4.入学后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
我院设置专人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期间的咨询答疑工作。
学院咨询电话: 0375-2089996
学院联系邮箱:20221037@huuc.edu.cn
十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1.考生应做好自身保护,健康应考。
2.不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我院不进行破格复试。
4.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的考生,不论何时何阶段,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二、附则
1.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政策执行。
2.本细则解释权归土木与交通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河南城建学院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2日